| 采购人名称:青县教育局 |
| 采购人地址: 青县振兴路2号**3房间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青县新华西路**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项目经办人:郭丽杰 | 电话: ******7 | |
|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分包名称:青县实验小学、第二和第四实验小学设备购置项目(三次) 预算:**0.******万元 |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
| 更正内容: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7月**日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8月7日**时**分(北京时间)。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备注: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供应商在报名及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沧州技术人员,电话:**0-**8-****。2、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7;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投诉电话:****-******7,通信地址:青县京福南大街**4号。4、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