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科教·三江峯荟项目**KV配电工程(第四次)-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第一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条: 由原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调整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6)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由原 调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条中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得6分): 由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分3分; 具有机电工程类或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最高得分3分; 调整为: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分3分; 具有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最高得分3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年7月**日9:**整,调整为****年8月4日9:**整。
其他无调整。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