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NJFWSZSGPDF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威远县连界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 原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 ”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施工图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3、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如有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修改为:“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 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 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施工图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3、招标文件工程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目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投标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4、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项目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威远县连界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