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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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申请人: 原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冉家村周边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EPC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现澄清:申请人资格要求以3.4(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