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田县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均溪城关段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E******************3
补充通知**1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及相关事项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招标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元。现补充上传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不可竞争项目(暂定金额)投标报价不得改变。不可竞争项目列明如下:不可竞争项目金额******5元(其中水工部分暂列金额:******元,亲水部分暂列金额:******元、亲水部分暂估价******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控制价资料。 三、本项目“暂定价清单子目或暂定材料设备价格”必须按招标控制价清单项目中金额填报,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无论其是否列入不可竞争项目中),控制价中标注属于暂定价是材料暂定还是综合价暂定以控制价软件版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已固化的工程量、单价、合价,投标报价时均不可修改;如: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三、施工专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金额”等。项目报价清单包含水工部分、生态亲水部分,投标人应按格式填报报价并自行汇总报价(如生态亲水报价总金额可汇总至工程项目总价表中)。 五、本补充通知补充附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不变;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欣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