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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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1,**7.**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曲江区第三批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大塘镇西林村)施工已于****年5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及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说明,并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P**页“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4.4 工期进度; 原:4.4.1 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工期为**0个日历天。 现更正为:4.4.1 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工期为**0个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P**页“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4.** 质量保证: 原:4.**.1 本招标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 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现更正为:4.**.1 本招标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 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四、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年5月**日**时**分(即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共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完成网上投保的,按原定开标时间(****年6月**日)开具的均有效。 五、现补充上传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自行下载。 六、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