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站后工程第七批 甲供物资(牵引变电综合自动化系统、变压器)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站后工程第七批甲供物资(牵引变电综合自动化系统、变压器)采购招标(招标编号:E****************)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年7月**日**时**分”现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8月1日9时**分至****年8月1日9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年8月1日9时**分”。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年7月**日9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现修改为:“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年8月1日9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9时**分”现修改为:“4.2.1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1日9时**分”。
招 标人:广西柳梧铁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