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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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公告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与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联系方式新增: “行业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6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本次澄清不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处,以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宜昌鸿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恒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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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