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雅官大道西侧地块场平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项目负责人”改为: (1)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二、根据招标控制价金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标评审标准中“企业业绩”、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8款“定标要素”中“企业业绩”中“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均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详见答疑文件。 三、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发布的版本为准。 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东部产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正宽 联系电话:****-******8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官大堰村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