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变更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
现 变更为:“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
2、 原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进账单或电汇单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现变更为:“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进账单或电汇单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并将加盖公章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中。
采用纸质保函等方式交纳的,须将加盖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中并将纸质保函等原件于开标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