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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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田家河片区消防通道工程(一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中关于企业信用、企业综合、工程奖项的评分标准均已修改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中: (1)6.1.2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修改为: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开工之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该项费用的**%(已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 (2)**.2.1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金额(不含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和暂估价)的**%。(其中预付款的**%应进入农民工专户),工程预付款支付前,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宜昌市国资委关于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宜昌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宜人社发【****】**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在发包人指定专户银行网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3次平均扣回。 (3)**.2.2 预付款担保修改为: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由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或国有担保公司、国有保险公司出具金额对等的预付款保函。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镇丰岗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清华科技园2号楼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2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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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