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1、询价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中“★1、序号**、序号**、序号**、序号**、序号**的货物,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需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内的生产企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更正为“★1、序号**长袖T恤、序号**短袖T恤、序号**领带夹、序号**圆领毛衣、序号**V领毛衣的货物,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需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入围企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 。
2、本项目预算金额:******7元;最高限价:******7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制服。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8-********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1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号)的规定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均不收取。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N1)3-3-**3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8-********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