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NNF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大美庐江”品牌形象****年合肥南站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 5 年 7 月 ** 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P**页,第二包服务需求
更正为:“1、中标供应商须深刻理解“大美庐江”品牌内涵,充分利用合肥南站出站区域的高人流量优势及精准覆盖地铁、公交等换乘人群,进行精准有效的形象广告宣传推广。
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视频、图片等原始素材,中标供应商负责进行专业化的剪辑、后期制作(包括但不限于配音、配乐、特效包装、字幕设计等),最终制作完成符合在刊要求的广告成片。
广告成片需具备高度的艺术性和感染力,充分展现庐江独特的自然生态、人文底蕴、发展活力等核心气质与形象,有效提升庐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中标供应商制作的庐江形象宣传广告内容必须提交采购方进行最终审定。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的书面修改意见,无条件、及时地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获得采购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安排投放。
采购方保留在广告投放期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广告内容细节、具体排期计划等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执行。
3、投放位置: 合肥南站出站区域LED显示屏或灯箱。
媒体类型: LED显示屏或灯箱。
媒体规格: 单块媒体有效可视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
在刊时间: 每日不少于**分钟。
宣传周期: 连续投放**0天(日历天)。
在刊时段: 在刊计划需覆盖每日主要旅客出站高峰时段(建议涵盖早7:**至晚**:**),并确保在黄金时段(如早高峰7:**-**:**,晚高峰**:**-**:**等)有较高的在刊密度,具体时段分布需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并承诺。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手段保障在刊计划的严格执行。
4、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客观、有效的在刊监测报告,定期每月向采购方提交,证明在刊位置、时段等关键指标符合合同约定。”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信息
名 称: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6 号
联系方式: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庐江县 庐城镇 庐巢路 **号 鲍井新村 **栋**1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