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TYWFB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劳务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垫江县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再利用项目劳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补遗: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履约保证和低价风险保证,应紧跟国家相关政策,允许施工单位用保函替代现金部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 补遗部分 1.将“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贰万柒仟贰佰柒拾捌元柒角肆分)”,修改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贰万壹仟叁佰肆拾壹元柒角陆分)”全费用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