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7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项目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 修改部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年7月**日上午9时”。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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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