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计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二、澄清与修改文件随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