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桥板乡阳山村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粤桂协作) 更正 公告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融安县桥板乡人民政府 委托,对桥板乡阳山村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粤桂协作)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 ** 月 1 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澄清。 一、 澄清 内容 : 1. 原招标公告中:项目招标编号:E****************;现更改为E****************。 2. 原招标公告中: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现更改为 E**********************。 3. 原招标公告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现更改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4.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 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年**月**日**时**分。 二、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三 、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 融安县桥板乡人民政府 地址:融安县桥板乡桥板街9号 联系人:黄政霖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号 联系人:韦光览联系电话:****-******2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0 7 月 1 0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