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桥区**个乡镇办事处村容村貌保洁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招标公告中: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3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变更为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5、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因相关政策变动,对招标公告中发布中标结果时一同发布中标人资格资料要求进行更正,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项内容部分同步更正。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区府路与小桥胡同交叉口西**0米路北 |
| 联系人:敖先生 |
| 联系方式:**********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3室 |
| 联系人:段先生 |
| 联系方式:**********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
| 联系方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