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项目分包一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青政采询价(货物)****-**7-1号-1)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公告内容:
****年6月**日发出“设备采购项目(青政采询价(货物)****-**7-1号)”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关于请求取消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的书面报告》。采购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候选人“西宁优润瑞商贸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8.**3万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
三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 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
| 联系人:白老师 | 联系人:周女士 |
| 电话:****-******8 | 电话:****-******0 |
| 电子信箱:qhzfcg@**6.com | 电子邮件:qhzfcg@**6.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