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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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智慧化设施渔业建设项目(EPC)(HBZH-******SZ-********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年度、****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更正为“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年度、****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招标人:竹溪山水水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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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