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BZKCS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溪河泸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固定总价)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不少于 0.**)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更正为: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1(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0.5(不少于 0.**)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招 标 人: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