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_ZCB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温泉旅游度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补遗书2号致:各投标人本“补遗书”是“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除EPC工程合同内已涵盖的综合体固定资产、设备之外,运营单位承担综合体开业所需各类经营及物资、软件等所有设施设备采购费用。运营单位制定各项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标准、型号和数量清单及样品提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采购,费用有运营单位承担。办公耗材及客耗品备货量应保证消耗量、经营物资补充,客耗品采购及项目流动资金等均由运营单位负责。”变更为:“(**)除EPC工程合同内已涵盖的综合体固定资产、设备之外,联合体相关单位承担综合体运营所需各类经营及物资、软件等所有设施设备采购费用。各项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标准、型号和数量清单及样品提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采购,费用由联合体相关单位承担。办公耗材及客耗品备货量应保证消耗量、经营物资补充,客耗品采购及项目流动资金等均由联合体相关单位负责。”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人:邻水让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年7月9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