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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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新增学生宿舍建设工程监理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新增学生宿舍建设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范本修改补充申报表6.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特别提示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作出承诺。” 现更正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内容。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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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