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龙县笃山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澄清情况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安龙县笃山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2、项目编号:E**************TJ三、变更事项变更第一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①五、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第5条;②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第3条;③七、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第1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3)点;第2条“施工员 1 名,质检员 1 名”第(2)点;第3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材料员 1 名、资料员 1 名”第(2)点。④九、其他要求第1条、第3条变更第二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变更第三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后内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以上“变更三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安龙县笃山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文件澄清最终版(****.7.2),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以本次下载的“安龙县笃山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文件澄清最终版(****.7.2)为准。安龙县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年7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