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一、项目名称: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服务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三、变更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新建抗【****】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技术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承担隔震减震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四、变更事项:1.原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条款**.3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时间近1年,指****年 **月1日起至****年**月**日。请投标单位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