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标段编号:A**********************
致:各投标人 现对宁波市海曙区城区排涝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正文不调整。 2、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宁波市海曙区城区排涝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_1.1】、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同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已在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上同步修改,请投标人及时在系统及附件中自行下载。 3、澄清修改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河湖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7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