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台江县阳芳至平水农村道路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二次)已由台江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台江县阳芳至平水农村道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台交通建〔****〕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台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招标人为台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台江县阳芳至平水农村道路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二次)已由台江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台江县阳芳至平水农村道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台交通建〔****〕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0元,百分比0,招标人为台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部分:按招标人的要求负责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报告、概算、图集的编制工作,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或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施工中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交付、竣工试验(不包含车载试验)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修改为:“勘察设计部分:按招标人的要求负责完成包括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等;施工部分:主要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信用评价等级:“注: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均以****年6月**日前,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从业单位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确定。”修改为:“注: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均以****年6月**日前,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从业单位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由施工单位提供。”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6、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6、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增加:“7、本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及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工可编制单位可以参加,同时工可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向各投标人公开,各投标人可以自行下载。”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增加:“8、本项目技术文件格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