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其他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号)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它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平和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