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3标段谢东谢西小合头山南路南田心村供水管道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 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 人、经济类0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 2 人。】。”内容,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5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0人、经济类0 人;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 2 人。】。”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六、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定江路6号 联系人:阳春兰联系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鲁家村**号 联系人:阳志文联系电话:****-******7 ?????????????????????????????????招标人: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年7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