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总投资额”变更为:********0.**元。 2、本项目“控制价编制说明”中“三、工程类别:1、按照《青岛市工程计价管理》****的规定,本工程西十一路路灯工程按Ⅱ类取费、排水工程按Ⅱ类取费,南十六路路灯工程按Ⅱ类取费、排水工程按Ⅰ类取费,支路二十一路路灯工程按Ⅱ类取费、排水工程按Ⅰ类取费,其余工程均按Ⅲ类取费。”现变更为:“三、工程类别:1、按照《青岛市工程计价管理》****的规定,本工程西十一路路灯工程按Ⅱ类取费、排水工程按Ⅱ类取费,其余工程均按Ⅲ类取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