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主观客观设置错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为客观分;现更正主观分。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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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惠安路**9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楼1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6
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