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高速集团服务区充电桩提质扩容项目外电工程项目施工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E**********************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高速集团服务区充电桩提质扩容项目外电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 **:**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3、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及招标文件第**页)写的是‘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目前虽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处于其他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或中标公示期已满但尚未签署合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与“招标文件第**页第3.5.5条最后一句写的是‘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请问以上两条是以哪条为准?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后续凡是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情况,请各位投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招标人: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贵州高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0号 联 系 方 式:**********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花冠路南段大将山隧道进口 联 系 方 式:**********8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