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海县金樟华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号修改、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金樟华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文件所作出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 原招标文件P**9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配备要求中工程设计部结构岗位的资格要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关专业)”,现调整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调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7月8日9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年7月**日9时**分】 3、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 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含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