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子美校区新楼1-3楼文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人员实力 根据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进行评审:(1)项目负责人具有美术或设计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得4分。(2)项目设计师具有美术或设计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得4分。(3)项目其他服务人员具有一年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8分。注:(1)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提供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为本项目配备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的承诺函。(3)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提供上述(1)、(2)项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即可。”中注的第一点进行解释说明更正
更正内容:
“注:(1)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解释更正为 1、2点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师提供人员对应证书复印件、第3点其他服务人员提供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草堂小学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0号
联系方式: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层****号(光华中心A座****)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8-********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