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松滋市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松滋市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 本项目中对“招标公告6.投标相关事宜(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西段**8号/联系人:赵厚松/电话:****-******3/邮政编码:******。”更改为:(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西段**8号/联系人:张益/电话:****-******6/邮政编码:****** 。 2. 本项目中对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招标人 补充的其他内容 (二) ” (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西段**8号/联系人:赵厚松/电话:****-******3/邮政编码:******。”更改为:(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西段**8号/联系人:张益/电话:****-******6/邮政编码:******。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 特此公告。 招标人:松滋市金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 7 月 4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