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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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长青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号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具有石油化工、加油气站、输油管道等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现修改为“3.1.2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具有石油化工或加油气站或输油管道等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中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资格1、造价专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的得1.5分;”现修改为“1、造价专职人员: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的得1.5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4)投标人信用和投标人业绩中1、信用: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分为**0分的,得3分;企业诚信分为**~**分(含)的,得2分;企业诚信分为**~**分(含)的,得1分;企业诚信分在**~**分(含)以下的的0.5分;企业诚信分在**分(含)及以下的不得分。2、业绩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3分。”现修改为“2.2.4(4)投标人业绩业绩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6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变动(包括工程量偏差)在±**%以内的:约定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波动在±3%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波动在±**%以内的。现删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变动(包括工程量偏差)在±**%以内的:约定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波动在±3%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波动在±**%以内的。”这部分内容。 4、****年**月**日发布的补遗**号文件中的附件资料已上传最新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以上内容调整后,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补遗**号文件附件中的图纸。 招标人:四川阆中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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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