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邢台市南和区供排水、供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和阳镇中心学校供热管网)招标文件的 澄清与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邢台市南和区供排水、供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阳镇中心学校供热管网) 内容澄清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2. 资格评审标准中的 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原招标文件内相应内容均按照此项进行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未及时获取公告信息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各投标人以最新内容的为准。 招标人: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