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JXJPSDJ_7_X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永丰县恩江一级支流麻江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赣水建******招字[****]第****号)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有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时限提出质询。现澄清说明如下:经招标人研究确定,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年。该期限最终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约定。本次澄清仅对缺陷责任期时限予以明确,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变更。依据相关规定,该澄清不影响招标文件效力及既定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故本项目不做延期处理。本变更公告系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对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