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C3-******-ZCH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滨江北路与文昌路相交十字路口红绿灯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最高限价为:******0.**元,磋商报价超最高限价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 2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 **.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 |
| 3 | 第三章 项目需求表商务要求(八)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0.**元,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本项目报价不得超相应最高限价(如有),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0.**元,最高限价为:******0.**元,磋商报价超最高限价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 4 |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证明材料磋商报价表(格式) | 2.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年7月3日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 (全州县人民政府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全州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齐天路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大道与世纪大道叉口联创.飞扬国际T4幢1单元**-**层3号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琪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