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专业人员配套第3条, 提供一名高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工程师职称得3 分修改为:提供一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前后做出统一性修改, 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后的补充文件。 其他事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