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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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重)(招标编号:E****************)作如下更正: 一、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分”更正为:“****年7月**日9时**分” 。 2.因电子标系统的限制性,该系统中的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有误, 现予以更正; 将原电子标系统中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到****-**-** ”更正为:“ ****-**-**到****-**-** ” 。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招标公告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等文件。”规定的 获取时间 为准。 3.将原招标文件 第一卷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二、根据本次更正内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其他所载内容不变。 三、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来宾市新侨路 **6 号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 ******1 传真:****-******9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邮编:****** 联系人:方碧英 电话:****-******8 传真:****-******8 E-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2、****-******5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 年 7 月 3 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