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中药饮片(第五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中标单位安徽昌顺药业有限公司放弃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将中标单位顺延至中标候选人顺序3:四川鹏森药业有限公司。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2.****(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安徽昌顺药业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鹏森药业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2。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6号。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幢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6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