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HTSLJTBZCLCG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一、基本情况裕民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标段(包)编号:E**********************),于****年7月2日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以下澄清:原招标项目名称为:裕民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现变更为:裕民县****年-****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特此告知,其余内容均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澄清公告。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