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工程内容由“项目总用地面积**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湖南路**、**、**号和浙江路3号”建筑(美口酒厂)进行建筑、结构、外立面及屋面修缮恢复,对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电气(公共区域配电与照明,户内预留预埋)、弱电(预埋预留)、给排水(管道设备微调)等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变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2.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湖南路**、**、**号和浙江路3号”建筑(美口酒厂)进行建筑、结构、外立面及屋面修缮恢复,对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电气(公共区域配电与照明,户内预留预埋)、弱电(预埋预留)、给排水(管道设备微调)等系统进行改造提升。美口酒厂原址,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