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柳州市柳南区****年东站一区等4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事宜如下: 1、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3资格评审标准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各投标人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均以满分即 **0 分计取。现更正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2、 本项目原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 **** 年 0 7 月 0 7 日 ** 时 ** 分,现因故项目延期。具体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待定,届时另行公告通知。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地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