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设计方案(设计大纲)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B)项要求 |
| 投标文件 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
| 联合体 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项要求 |
| 备选投标 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 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设计大纲)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城乡规划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 资信业绩部分:**分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部分:**分 ?投标报价部分:**分(**-**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 ?投标报价部分:分(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 其他评分因素:**分 |
| 3.2.4 | 低于成本 评审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项规定进行评审。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2分 | 设计资质: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类似业绩 | **分 | 投标人每具有一个****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投资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分。 |
| …… | …… | …… |
| …… | …… | …… |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等方面设置。 |
| 2.2.4(2) | ?设计方案 ?设计大纲 评分标准 | 设计范围、设计理念及定位 | **分 | 1、设计范围符合项目需求,设计内容全面、清晰、切实可行,发展背景及现状理解深刻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设计理念及定位分析详尽,考虑全面,合理得 **分,一般得9分,差得3分,无不得分。 |
| 设计方案及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分 | 设计方案、运营方案针对本项目编制,重难点合理明确 、解决措施得当,满足招标要求,合理得 **分,一般得9分,差得3分,无不得分。 |
| 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 密等保证措施及成本控制措施 | 5分 | 设计质量 、进度、安全 、 保密等保证措施周密、可 行 ,针对本项目的成本控制措施合理且满足项 目要求, 内容完整, 阐述 晰, 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合理得 5 分,一般得 3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
| 设计后续服务承诺 | 5分 | 对设计后续服务承诺是否合理且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得 5 分,一般得 3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 |
| 注:设计方案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功能、技术、经济、美观和城市设计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等方面设置。设计大纲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构思,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每低1%扣(不少于0.**)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人员配置 |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 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 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 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得 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1分,本项最高得 3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重复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