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上柏经济联合社“蔡坑底”地段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上柏经济联合社“蔡坑底”地段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7月1日原定开标时间:****年7月8日**时**分一、答疑内容1、**页招标文件中的绿色安全措施费与cos招标清单中给出的不一致,请问应该以哪个为准?答: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最新发布的为准,绿色安全措施费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澄清修改内容1、现就招标公告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 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7月8日9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7月**日9时**分开标时间 ****年7月8日9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时间 ****年7月**日9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7月8日9时**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7月**日9时**分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层不见面开标室**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层不见面开标室**6-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三、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上柏社区上柏经济联合社 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号东建大厦**楼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萧工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7月1日 ****年7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