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北城街道石油小区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款中团队人员配备“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中级职称证书得4 分;具有市政工程高级职称证书得 6 分;本项满分 6 分。”修改为:“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得4 分;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6 分;本项满分 6 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款中团队人员配备“3、燃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燃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 4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6 分;本项满分 6 分。”修改为:“3、燃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燃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得 4分;具有燃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6 分;本项满分 6 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新增以下内容: 勘察费付款: (1)第一次勘察付款:勘察文件完成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2)第二次勘察付款: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0%。 设计费付款: (1)第一次设计费付款:设计文件完成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2)第二次设计费付款: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0%。 4、招标文件封面未签字,现已重新上传签字后的招标文件封面。 5、上述相关修改及新增内容已在新上传招标文件中同步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