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FZCAQS-X-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查干敖包旅游民宿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年查干敖包旅游民宿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FZCAQS-X-H-******-1)询价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完成评审,结果公告于****年**月**日发布。在后续审查中发现,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因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其投标价格进行比例抵扣,经复核,抵扣后该供应商报价排序变更为第一。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六十四条(一)等相关规定,现对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原中标(成交)人: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为:1,**2,**0.**元,该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比例扣除。
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为:1,**6,**9.**元,因该企业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比例扣除,扣除后报价金额为:1,**7,**0.**元。
现更正内蒙古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为中标(成交)人。
中标金额更正为:1,**6,**9.**元。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第六十四条(一)等相关规定,现对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原中标(成交)人: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为:1,**2,**0.**元,该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比例扣除。
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为:1,**6,**9.**元,因该企业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比例扣除,扣除后报价金额为:1,**7,**0.**元。
现更正内蒙古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为中标(成交)人。
中标金额更正为:1,**6,**9.**元。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2.****(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内蒙古吉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2,**0.**元,更正为:1,**6,**9.**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人民政府
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泽慧新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物流园区中信大厦B座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宇
电话:**********4
内蒙古泽慧新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