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二)(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荆门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1.1 项内容 作出以下更正: 原内容为:3.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更正 后内容为: 3.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它内容不变 。 因系统中提问信息不能回复,请各投标人及时留下联系方式或拨打代理公司电话联系,方便回复 。 |
| 递交时间 |